坐落于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的江西创北实业有限公司仓库再次发生火灾。接警后,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指战员赶到现场处理。 据报,火灾过火面积大约800平方米,屋内囤放的木板、纸箱、泡沫板等物质很快自燃。
最关键的是,厂房的室内消火栓氯气,造成火势更进一步蔓延到。 火灾救火后,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江西创北实业有限公司展开检查,找到该场所不存在消防设施、器材(室内消火栓氯气)损毁等火灾隐患。
鉴于上述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8月15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毁、侵吞或者私自拆毁、停止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盖消火栓或者闲置防火间距,不得闲置、阻塞、堵塞撤离地下通道、安全性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违反规定损毁、侵吞或者私自拆毁、停止使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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