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9月22日电(刘丰)福建省教育厅今日开会全省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视频会议,动员和部署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艰难学生积极开展精准资助的有关工作。福建省政协副主席、教育厅副厅长薛卫民在会上明确提出,各地各校要坚决健基本、鸣底线、补短板的原则,以贫困地区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和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人口(不含特困布施人员)为重点,准确对准家庭经济最艰难群体,实施教育多元扶植与资助政策。同时,各校要创建应急救助制度,及时掌控因病、因灾以及突发性事件等致贫致困的学生信息,对突遭变故致贫、返贫的学生获取应急救助,鸣好学生不失学、不退学的政策底线。实行应急救助后,各校还不应追踪慈善机构学生的贫穷状况,根据贫穷等级主动划入政府常态化资助,补充常态化资助流程比较迟缓的短板。
据报,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作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报》,保证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艰难学生资助仅有覆盖面积。学前教育资助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艰难幼儿、低保家庭(不含特困人员)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子每年2000元政府助学金标准不予资助。义务教育资助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艰难、低保家庭(不含特困人员)相赠午餐学生,按每生子每年1000元标准展开营养餐补助金;同时,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艰难、低保家庭(不含特困人员)寄宿生,按小学每生子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子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金生活费。普通高中教育资助助学金。
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艰难学生、低保家庭(不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子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不予资助。免除学杂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减免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布施学生)学杂费。
对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各地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的学费标准继续执行(不不含住宿费)。对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与补助金,学杂费高达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的部分可以按规定之后向学生缴纳。
因免学杂费造成学校收益增加部分,由财政按照免除学杂费学生人数和每生子每年1600元标准补助金学校,所须要资金参考省、市、县(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分档分级分担。中职教育资助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技工学校)减免学费,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艰难学生、低保家庭(不含特困人员)学生、家庭经济艰难残疾学生按每生子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不予资助。
普通高等教育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艰难、低保家庭(不含特困人员)学生需要递交家庭经济艰难证明材料才可申请人本专科每生子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子每年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就读于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贴息;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艰难、低保家庭(不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艰难残疾本专科学生按每生子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不予资助,同时优先享用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艰难补助金、学费免除等。少数民族学生资助按初中每生子每年1000元、高中每生子每年1600元助学金给与资助;同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艰难、低保家庭(不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艰难残疾普通高中少数民族学生按每生子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不予资助。学校创建应急救助机制,保证因病、因灾以及突发性事件等造成生活艰难学生及时获得救助。各地各校免除学费、助学金等资助政策范围宽于或标准低于以上拒绝的,可继续执行。
本文来源:球友会-www.gzdszys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