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字〔2016〕5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篮球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文化处、北体大、各有关行业体协、省级篮协: 根据《中国篮球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暨实施细则(暂行)》的涉及规定,现将积极开展2016年甄选技术代表录取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一)思想作风正派、有较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身体健康。(二)通晓规则、熟知裁判法,业务能力强劲,经验丰富、思维灵活,不具备较强的处置赛场突发事件的能力。(三)不具备较强的文字书写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在中国篮协登记的国家级裁判员、国际级裁判员。(五)兼任过CBA、WCBA或NBL临场裁判工作10个赛季以上。(六)年龄规定:未满45周岁以上,国际级裁判员不多达55周岁,国家级裁判员不多达50周岁。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无法申报技术代表。(一)受到中国篮协月公开发表惩处(禁赛场次约15场以上,含15场)二次以上的裁判员。
(二)所在工作单位或登记单位不表示同意申报的。三、录取技术代表甄选程序: (一)真实情况填上《中国篮协技术代表申请表》(闻附件1,须要打印机)于7月29日前将原件寄送并电子邮件至中国篮协竞赛部。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80号通正大厦14层竞赛部。电子邮件:010-51696078。
(二)中国篮协将依据上述条件对甄选裁判员展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将发布取得参与技术代表考试资格的名单。考试暂定为8月中旬,明确考试等涉及事宜另行通知。(三)参与中国篮协举行的技术代表考试,经考核合格后,中国篮协将发布甄选的技术代表名单。
(四)现役国际级考上技术代表资格,根据联赛实际工作必须,仍可兼任临场执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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